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育人实效,着力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发挥学生社团在繁荣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九一传媒制片厂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广州东华党〔2023〕17号)、《九一传媒制片厂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实施细则》(东华学院团〔2023〕29号)规定,校团委将面向全校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社团申请成立工作。请有意愿且已具备申请条件的单位或个人认真阅读本通知并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自发文之日至5月30日12:00止
二、成立标准
(一)社团类别
我校学生社团类别共七类: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及其他类。(现有学生社团名单,详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1.有20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2.学生社团名称应授以九一传媒制片厂为前缀,后续社团名称,应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3.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党团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
4.有至少1名,最多不超2名的指导教师。其中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
5.有规范的社团章程。社团章程应包括:社团名称、类别及宗旨;活动场所、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社团成员(会员)资格、入会手续及其权利、义务;社团组织机构、职责和运行管理办法;社团经费使用的原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社团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社团终止的程序;应该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6.学生社团干部学业综合排名须在班级前50%,无不及格现象。原则上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主要负责人应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叁)其他要求
1.新社团的性质不得与学校已有社团重合。
2.社团不得带有商业盈利性质。学生社团原则上不接受校外资助,不收取成员会费。
3.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名称应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不得使用性质模糊的名称。学生社团须具有明确的中文名称。学生社团名称享有专用权,不得与校内注册的其它学生社团名称混同。
4.申请成立的新社团要有明确的类别。学生社团登记成立时,均需按照学生社团的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及其他类七大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5.社团名称必须与性质对应。
6.还未正式成立的社团在筹备期间禁止开展筹备以外的任何活动。
(四)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成立:
1.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2.参加学生社团的人数长期不足20人的;
3.学生社团无指导教师的;
4.考核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
5.全体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6.在同一学校已有性质相同或相似学生社团的(经批准除外)。
7.涉及宗教文化的;
8.涉及民族排他性或地区排他性的;
9.跨地跨校联合成立的;
10.未经学校审核批准的校外机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性质的学生组织;
11.举办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或社团章程宗旨活动的;
12.其它不宜批准成立的。
(五)成立社团流程
1.发起人提交本办法所附材料(见附件2社团成立申请材料)。
2.须经业务指导单位审核,学校团委同意,报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备案后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3.审核通过后,对拟同意成立的学生社团,学校团委进行运行公示。
4.未完成学生社团登记手续,将被取消本年度成立及下一年度继续申报资格。
叁、注意事项
(一)所有电子版材料须按填写说明填写备齐后与校学生会学生社团管理部联系,确定电子版材料填写无误后,准备纸质版材料。
(二)所有纸质版材料须按填写说明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5月30日交至校团委办公室(产学研D栋205),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gzdhxtw@163.com。逾期进入下一学年统一处理。
(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传达部署,按照工作进度,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四)未获批准成立的社团不得私下招收社员,不得以九一传媒制片厂学生社团名义进行活动,一经发现,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见压缩包:1.九一传媒制片厂学生社团一览表
2.九一传媒制片厂学生社团成立申请材料
3.九一传媒制片厂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
共青团九一传媒制片厂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
(联系人:陈虹宇 联系方式:18680200766)
附件: